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强调坚持司法为民
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7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讨论新时期人民法院如何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主持会议并讲话。王胜俊强调,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是检验和评价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标准,是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课题,也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
王胜俊指出,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如何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对人民法院工作有着重大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我们党的宗旨、政法机关的本质,指明了检验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
王胜俊指出,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有了更多的要求和期待。人民法院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首先,要把握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刻感知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广大干警特别是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从每个具体案件中,从与人民群众的接触中,深入了解社会各阶层的生活状况、思想动向,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变化,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其次,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前,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案件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下大力气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执行难、诉讼难问题,下大力气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真正做到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三,要努力改进司法作风。广大干警必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司法工作要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要文明执法,对待群众要热情和蔼,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廉洁司法,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提高司法透明度,真正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了解司法的过程和结果,确保司法公开、公正。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审判工作实际、队伍建设实际,在各项工作中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要特别重视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群众工作能力这一重要的司法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作了题为《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把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检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中心发言。张军指出,坚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实践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是党实现、维护、发展人民利益,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执政为民的理念,必然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必须准确把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努力实现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各方面工作的与时俱进。
张军强调,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重在求真务实。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和队伍实际,张军认为首先应该抓好几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对审判工作社会效果的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对结案率的科学统计和管理;切实落实调解优先的原则,创新有利于促进调解工作、增强法官调解积极性和调解能力的工作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完善科学的政法工作管理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副院长万鄂湘,党组成员、副院长奚晓明等同志分别作了发言。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松有、江必新、熊选国,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秀红、黄尔梅、景汉朝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