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至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来江苏省,就检察机关如何在新形势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进行调研。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陪同调研。
在听取了省检察院以及南京市、常州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曹建明充分肯定了江苏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按照省委提出的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曹建明说,在新形势下,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检察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法律监督,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他强调,强化法律监督,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检察人员的头脑,大力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法律监督手段;突出法律监督的重点,找准法律监督工作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结合点、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点,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制度,真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林祥国在陪同调研时希望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曹建明检察长在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使检察工作与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走在全国前列。
(李明耀 沈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