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领导活动
《求是》发表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讲话
2008年03月19日 07:26:23  来源:求是
【字号  打印 关闭 

  编者按:3月19日出版的《求是》杂志2008年第6期,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的文章,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该文为周永康同志2007年12月24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表时有删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周永康

 12月24日至25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作会议报告。中国平安网 王建军 摄

    12月24日至25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作会议报告。中国平安网 王建军 摄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当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联系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部署上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更好实施、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更好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增强、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在实际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八个方面:

  一、牢牢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主题,进一步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政法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政法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要始终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方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方向,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方向和基本原则,对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保持高度警惕。要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但决不以西方的法治模式来评判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更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政法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资本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人民性,坚持执法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够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就在于政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能保证公正执法,又能有效应对、妥善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就在于司法机关在党的领导下,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实执行国家法律,实现党和人民的意志。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优越的,是符合我国国情和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方向的。我们要通过进一步改革完善,使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政法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必然要求。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干警头脑,指导司法实践,推动政法工作,繁荣法学研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融会到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学教育研究等各项工作中,融会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中。要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舆论引导,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占领法治领域意识形态阵地。

  政法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优势,也是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司法机关的本质区别。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必须坚信,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法制建设才有更加光明的前景;只有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党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必须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永远忠于党,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牢牢把握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明确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七大深刻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告诫全党要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在思想和行动上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要求,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分析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政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分析和把握形势变化给政法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

  当前及今后几年,在全面加强政法工作中,要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重视化解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更加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管理,更加重视对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妥善应对,更加重视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1234

 
(责任编辑: 袁韵 )
 相关稿件:
·《求是》发表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讲话 (03-19)
·周永康参加政协民族界讨论 (03-05)
·周永康:以卓有成效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治安秩序 (02-08)
·周永康看望慰问首都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治保工作者 (02-02)
·周永康在新疆考察调研 强调确保新疆长治久安 (01-28)
·周永康:中国对拐卖妇儿犯罪一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12-16)
·周永康: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1-24)
·周永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把政法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