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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保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2007年11月24日 16:17:0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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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邹声文、田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3日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要紧紧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总体目标展开,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肖扬指出,遵循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总体目标,人民法院可以从三个方面积极构建和谋划。一是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如果裁判不公,人们非但不能形成对司法的信仰和遵从,反而会产生对抗和抵触。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必须由廉洁、清正的司法队伍来保证。二是高效,既要讲效率,也要讲效益。不但要看审结了多少案件,而且要看化解了多少矛盾纠纷;不但要看裁判结果是否公正,而且要看裁判是否得到了执行。如果效率低下,就会使公正的效果大打折扣,会使当事人在漫长的等待中失去信心;如果裁判不能得到执行,司法权威也就会受到破坏。三是权威,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规范的司法行为向当事人和全社会展示威望、展示公信力。

  肖扬说:“总之,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高效是能感受的高效,权威是被认同的权威。”其中公正是核心,高效是要求,权威是保证。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司法失去公正,高效就没有意义,权威难以树立;司法不讲效率,案件久拖不决,公正就会大打折扣,权威也难以树立;司法没有权威,即使办理的案件再多,也不能起到有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作用。只有法律被公正、高效地适用,裁判结果被不折不扣地执行,司法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自觉拥护和一体遵从,才能真正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

  “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大发展、大变革,必然要求司法制度的大发展、大变革,而这种大发展、大变革并不是当然、自发地发生的。”肖扬说,人民法院必须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通过深化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司法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终途径的作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最大限度实现公平和正义。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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