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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2007年09月24日 08:45:44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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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1日在京召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罗干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刘军纳摄影)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1日在京召开会议。图为会议会场。(刘军纳摄影)

  中国平安网消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1日在京召开会议,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罗干指出,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党中央于2004年底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两年多来,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绝大多数改革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改革的成效也在逐步显现,执法权的配置更加科学,对执法权的监督更加有效,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今后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罗干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的既定方针,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对一些尚未落实的改革事项,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力争尽早拿出实施意见。对改革试点工作,要认真组织评估,抓紧进行总结完善,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对已经出台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检查指导,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改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罗干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的要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总结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建议,报中央批准后组织实施,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永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以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 张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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