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消息:江苏客商戴俊舍己救人的事迹,连日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撼。近日,省委政法委下发通知,号召全省政法干警学习宣传戴俊同志英雄事迹。
2007年6月26日,江苏阜宁籍民营企业家、西安宝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戴俊同志,在西安为保护被抢劫的女青年,挺身而出与歹徒搏斗,不幸壮烈牺牲。戴俊同志用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正气之歌,其英雄事迹赢得了广泛赞誉,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分别作出批示。李书记的批示是:"戴俊见义勇为、光荣献身的事迹可敬可叹,其精神应大力弘扬。"梁省长的批示是:"要大力弘扬戴俊同志见义勇为的精神,并请阜宁县委、县政府转达对戴俊同志家属的慰问。"林书记的批示是:"戴俊同志见义勇为的事迹感人至深,他大义凛然、不畏强暴的精神震撼社会。全省政法系统要广泛宣传、大力弘扬戴俊同志的高尚精神,深入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更加扎实地开展。"
通知要求,各地、政法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组织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开展向戴俊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把学习戴俊的英雄事迹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戴俊同志的高尚精神,学习他见义勇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知荣辱、明是非,敢于和邪恶现象作斗争的凛然正气;学习他扶危济贫、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
通知强调,要通过开展向英雄戴俊学习的活动,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大力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当好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江苏省委政法委政治部
王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