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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龚志华获一级英模称号
2008年07月24日 09:50:40  来源: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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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日前联合作出决定,授予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处民警龚志华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龚志华2003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2007年6月从市公安局政治处下派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菊花派出所锻炼,二级警司。2008年6月29日11时55分,身着便装的龚志华在值完夜班回家途中,发现公交车站一名男子正在实施盗窃,立即挺身而出将其抓获。在准备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时,突遭该男子六名同伙手持砖块、钢管、折叠刀等凶器围攻。面对七名穷凶极恶的歹徒,龚志华毫不畏惧,只身展开英勇搏斗,在寡不敌众、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死死抓住一名犯罪嫌疑人不放,直到其他战友赶到将其抓获。龚志华因伤势过重昏倒在血泊中,经送医院全力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本报7月19日一版曾作详细报道)。从警五年来,龚志华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顽强拼搏,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7月24日,新华社将播发龚志华先进事迹通稿。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当晚“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报道,其他中央及地方新闻媒体也将于近期报道龚志华先进事迹。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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