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
记者见到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攀枝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是在她的办公室里。清秀、漂亮是她给记者的第一印象。1994年,罗春梅从西南民族学院法律专业毕业,被分配至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工作,在公诉、民行检察岗位上成绩不凡。2005年1月,罗春梅出任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2007年6月,罗春梅被任命为攀枝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3年,罗春梅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先后提交了4个议案和1个建议,涉及加强西部交通、能源建设、企业减负、帮助搬迁移民等问题。多年的工作经历让罗春梅懂得了老百姓的真实想法和心声,让她学会了观察和思考问题,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2005年,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发言时,罗春梅用工作中调查收集的素材,阐述了只有提高基层检察干警的素质,才能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适应新形势检察工作的需要。她的建议受到了高检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得知自己再次当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罗春梅既自豪又深感责任重大,她认为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和深入调查研究,把法律法规与检察实践相结合,才能提高履职能力。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她将就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现状问题,向大会提交关于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议案。(本报记者王丽
通讯员姚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