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
“当律师,要仗人间义;当检察官,要维护社会正义;当代表要为百姓鼓与呼。”有过十多年职业律师生涯的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做人做事秉承她一贯的风格:当好自己的角色,做好每一件事。
1999年,泉州市向全国公开选拔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以其法律专业背景、律师阅历和工作业绩,成为这一职位最合适的人选。6年后,李明蓉出任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2007年,她又兼任民盟福建省委副主委、民盟中央委员。
2005年,李明蓉应邀回到母校厦门大学法学院演讲,她的职业精神和工作态度,赢得了师生们的尊敬。“不管是第一次作笔录,第一次接待群众,第一次出庭,还是第一次写材料,都要把它做好。”李明蓉说。
“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刑事案件被告人无力赔偿,被害人及其家人因此陷入困境的情况。”李明蓉告诉记者,她作为人大代表提交的第一个建议,是从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的必要性、补偿条件、资金来源、补偿程序等方面,建议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这是文明社会以人为本共享和谐的应有之义。“人民代表为人民。当选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有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当好人大代表,要多深入基层,多接触群众,多了解社情民意,把群众的心声带到会上,把群众反映的事办好,不辜负选民的期望。”李明蓉说。(本报记者张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