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消息:近年来,张掖市法院系统的涉诉信访案件约占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总量的80%。人民法院能否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直接影响当地信访工作的总体形势,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张掖市法院经过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发现,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是,一些案件存在瑕疵或差错,当事人不服生效判决;法院信访渠道不畅通、判后答疑不及时、接待来访不细致;当事人重复上访,多头答复,使当事人思想混乱,无所适从等。针对这些情况,市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在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上半年,张掖市法院的信访案件总量同比下降了53%。
一、以加强申诉复查听证为突破口,努力解决积压遗留涉法信访问题。为尽快解决遗留的上访案件,抽调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法官,组建听证合议庭,对涉诉问题按照《申诉听证规则》组织听证,从程序到实体、从证据到事实进行严肃认真的审查。对经审查没有问题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做出书面答复;对发现问题的,提出审查意见,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委会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纠正。上半年,申诉听证合议庭共对43件信访申诉案件举行听证,经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提起再审2件,书面答复驳回申诉41件。对涉诉案件进行申诉听证复查,把行政性接待改变为诉讼性接待:一是改变了过去一人接访、单方陈述、书面审查的做法,实现了对双方当事人的平等保护;二是改变了过去由原办案法官审查、答复当事人的做法,使申诉当事人对复查结果更加信服;三是改变了过去判决生效6个月后才接受申诉的做法,对申诉的案件随来随接,随接随办,缓解了"申诉难"的问题。通过"三个改变",也使上访当事人逐步发生了"三个转变":从找领导逐步转变为找法院,从上访逐步转变为申诉,从无序缠诉逐步转变为依法办事。
二、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为着力点,积极预防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张掖市法院在全力消化旧的信访案件的同时,努力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上狠下功夫,积极预防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抓质量,强化内部监督。把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作为保障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探索推行内部评议监督。上半年,从群众来信来访的案件中选择46件,由审判人员集中进行分析评议,对差错案件由审判委员会及时进行定性分类。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对特大案件和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随时评议,既教育了办案人员,也提高了法官的业务水平。
(二)建制度,严肃追究责任。制定了《办案质量管理办法》,对责任主体、认定标准、评定程序、奖惩办法作出了具体规定。案件质量出现问题,要从主办人、合议庭成员,到庭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层层追究责任。建立《法官执法档案》,对每个法官的办案质量进行登记,累积计算办案人员的差错案件数。对3年内连续出现4件三类案件的办案人员,将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其审判职务。《办法》实施以来,已对出现办案质量问题的16名同志进行了处罚,责令6名同志在干警大会上作了检讨。
(三)打基础,增强办案效果。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只要有和解可能的,都要进行调解。上半年,有60%左右的民事纠纷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二是加强诉讼指导。坚持在开庭前向当事人书面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提示诉讼风险,指导举证事项,让当事人理性接受举证不能、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三是坚持裁判公开。在裁判文书中公开认证理由和裁判依据,推行"判中释明"和"判后答疑"制度,提高服判息诉率。四是强化信访意识。通过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信访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办案人员头上,并对因工作失职引发上访问题的进行严厉处罚,促其重视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以畅通信访渠道为切入点,及时高效地解决信访问题。在接待来访群众上,始终树立三个理念:一是平等对待当事人;二是及时接待来访群众;三是有效解决每一个信访问题。在接访工作中,畅通四个渠道:一是坚持日常接访,全市法院全部设立了信访室,并有专人负责接待来访人员;二是实行院长预约接待,变周三接访为预约接访,使院长接待"常态化";三是做好诉中来访接待,并制定了《当事人约见法官制度》;四是坚持联合接访,分管领导和信访室主任坚持每周二到市委政法委参加联合接访。
对于来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对前来咨询问题的,要求当面答复;二是对反映裁判不公的,要引导来访当事人提起申诉;三是对反复上访的来访人员,要求接访人员耐心解释说服,劝其息诉罢访;四是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领导机关批办的重要案件,坚持多请示、多汇报,既要讲清问题,又要坚持原则。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案件,院领导亲自出面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对重特大案件,坚持集思广益,集体"会诊",有理、有据、有节地及时解决了一批信访案件。同时对无理闹访、缠诉,严重破坏正常办公秩序的上访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规范了涉诉信访秩序。
四、以关注涉诉困难群众民生为出发点,解决涉诉上访案件中的"老大难"问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由于被执行人服刑、下落不明、无执行能力等原因无法执行,导致当事人不断上访的案件占有相当的比例。对这些案件中的特困当事人,只有通过司法救助的途径,给予适当补偿,才能有效化解矛盾。为此,张掖市法院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涉诉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采取"政府支持一些、社会捐助一些"
的办法,筹集约30万元人民币作为救助基金,按照"救急不救贫"
的原则,采取本人申请、基金会审批的办法发放救助基金,由同级政府财政部门进行监督,解决了一部分长期上访的"老大难"问题,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甘肃省委政法委)
编后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是要学用结合,促进工作。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创新涉法涉诉工作机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司法为民,反映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