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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武进区检察院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纪实
2007年07月19日 14:52:25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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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权于法 还利于民 还情于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纪实

  中国平安网消息: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为指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采取多种措施"还权于法、还利于民、还情于民",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人要及时放、钱要自觉退、错要敢于纠、门要尽量开、难要帮人解"等五个转变。2006年,该院被常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并记集体二等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来该院进行了视察,罗干评价该院这一做法时说:"这个好,对百姓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充分体现了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还权于法--

  维护法律权威

  "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政法机关作为法律实施部门,应该还权于法、依法执法,更不能以权压法、仗势欺法。"

  权大还是法大,历来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直接体现法治和规范与否的关键问题。

  个别干警认为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部分法律规定束缚了办案手脚,在执法中只要不违背原则,可以灵活掌握。有时对"12小时"规定不理解,认为过去的办法很有效也很管用,为什么现在不能用?部分同志简单地认为无错案无冤案就是体现了公平正义;还有一些同志认为领导一过问就是干预办案,家属一提要求就是无理取闹,当事人一申辩就是态度不端正,往往采取冷处理的方式予以回避。这些思想的存在,虽然没有造成现实影响,有些甚至还体面的维护了干警"铁面无私"的形象,但却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干警真正落实法治和规范的"瓶颈"。

  理念的陈旧必然会导致实践的偏差。为彻底清除干警思想上存在的这些"顽症",在这次教育活动中,武进区检察院党组重点抓好六个"推进":

  推进思想教育,以理念规范行为。该院党组在集中学习、带头宣讲、联系点活动和落实全院各项工作过程中,反复宣传和强调:要进一步端正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规定;无错并不等于无冤,没人告也不等于心里服;司法机关不能以权压法,强势部门更不能以势压人;要勇于检讨自我,切实抓好整改;要真正还权于法,维护法律权威。该院还专门设立了思想政治工作联络员,经常性地深入科室,与干警谈心,通过网上交流、对话和检察长信箱等形式,多渠道地加强与干警的沟通,切实帮助干警纠正思想上的错误理解。一通百通,思想认识规范了,执法行为自然就规范了。

  推进检察礼仪,以形式规范实质。根据实际,该院重新修订了《检察干警礼仪规范》,对干警的日常礼仪、工作用语等进行严格规定;同时要求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也要举止文明,行为检点。特别是规定窗口部门干警一律着装上班,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使干警时刻感到自己是一名人民检察官,提醒自己无愧于庄严的国徽,时刻维护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推进执法监督,以查案规范行为。在2000年全省首创案件督察制度的基础上,2006年该院又把案件督察室与监察室合署,在七个主要业务部门聘任主管业务的副科长作为案件督察联络员,协助案件督察室加强执法检查、执法巡查和案件督察。该院所有案件均纳入督察范围,案件督察室通过执法检查,案件复查,实时监控(网上对实体和程序进行监督)、参与案件讨论等手段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监督,每月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推进检务公开,以查人规范办案。通过"网(检察外网)、点(检务公开点)、屏(电子显示屏)、栏(宣传栏)、报(报纸)、台(电台、电视台)"向社会全面公开检务公开内容;经常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开门纳谏;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热点焦点案件处理结果,使权力的授予过程、行使过程和运行结果公开化、透明化;推行《办案人员廉洁办案承诺书》,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了解办案人执法执纪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案发单位和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做到样样办理、件件落实。同时在全院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决制",任何干警一经核实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推进科技强检,以电脑约束人脑。该院在全市首家使用办案系统管理软件,所有案件一律实行网上阅卷、流转、审批和监督,被省院定为办案系统管理软件联系点。同时,充分发挥电脑等现代科技的作用,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利用电脑提审,规范审讯活动;自侦部门全面实现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侦查活动;开通检察外网,接受更多群众对干警执法执纪活动的监督;建立信息化交流平台,方便基层群众。目前该院信息化网络已延伸至各个乡镇检察室,执法办案的工作效率和执法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推进透明决策,以民主监督臆断。为杜绝个人说了算,避免"一言堂",约束个人自由裁量权,在这次教育活动中,该院健全了党组议事制度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完善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科室民主评议制度,建立了干警列席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委会制度,落实了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院的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少数服从多数。办案过程中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坚持通案制度,集体讨论,对于"打招呼"案件坚持依法而断。

  还利于民--

  保障当事人权利

  "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其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保护。司法机关更应还利于民,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约权力的运行。"

  规范执法,加强法治教育,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的权利。对于保护广义上人民的权利,干警们都能理解。但对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有时却往往因为办案中的排斥心理,造成执行起来不是那么清晰。如在安排律师会见过程中,出于防止串供不利诉讼等原因的考虑,在以前的工作中,有时也会出现能拖则拖,迟延办理的现象;出于追赃挽回经济损失的考虑,在办案中有时对于一些款物往往是可追可不追的尽量追,可退可不退的尽量不退。这些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活动中,该院组织干警对司法机关执法中存在的这些现象进行了讨论,要求全体干警在执法办案中严格做到三项"落实":

  严格落实有关保障措施。一是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有关实体和程序规定,自侦部门干警传唤证人、传讯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十二小时规定。二是严格落实有关保障当事人、律师及其他相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有关权利的规定。今年6月,该院办理的一起受贿案成功起诉后,该院及时通知行贿人方某来领取案件当事人的退赃款。作为大企业的老总,方某经常由于业务上的关系接触美国的司法工作人员,在两相对比之后,方某对该院的办案模式和工作效率高度赞赏,"你院的办案比美国检察官还要文明还要高效"。三是对于扣押的款物克服过去"可追可不追的钱尽量追,可退可不退的钱尽量不退"的做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扣押、追缴款物管理的若干规定》,特别强调可追可不追的尽量不追,可退可不退的结案后要主动清退,进一步规范了扣押、没收款物的范围、程序和审批手续。对于扣押错的敢于自我纠正。针对以往几年因检察机关扣押没收赃款赃物申诉案较多的情况,院专门组织对2004、2005年度赃款赃物、非法所得的扣押、保管、没收情况进行了复查,对2003年以前所办理的自侦案件因不服扣押款物的3件申诉案进行认真审查,对扣押依据不足的部分进行了纠正予以返还。两年来,该院共返还申诉人财产15万余元。近几年未有一件因扣押款物不当的申诉或上访。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院探索恢复性司法程序,制订《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和解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适用和解案件回访表》,对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偿试恢复性司法15件,经跟踪考察,社会效果较好。同时,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自觉地从感情上善待当事人,尊重其人格和尊严,维护其正当权益,体恤其自然需求,顾及其感受和基本生活,给予当事人柔性和人文关怀。今年4月,该院在查办区工商联合会党组书记王某涉嫌受贿一案过程中,王因患有糖尿病与高血压,在讯问过程中突然发病,院干警及时用讯问室"自备药箱"中的药物缓解了其病情,王某也因此改变了其负隅顽抗的心态,在随后的审讯中较好地配合了侦查人员的工作。

  严格落实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办案中,干警们自觉摒弃就案办案的机械执法观,注意从大局出发,融打击、保护、服务、促进于一体,做到办案的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查办武进医院设备科科长丰国光和采购员李亚华受贿案过程中,及时与医院及卫生局沟通,做好人事安排与衔接,并在卫生系统开展主动清退专项行动,卫生系统医务人员3日内主动清退"红包"、"回扣"、"手续费"计人民币40余万元。对主动清退人员,没有以犯罪论处,既稳定了医护队伍,又保障了医疗卫生秩序。

  还情于民--

  服务基层百姓

  "尊重百姓的人,才能获得百姓的尊重;关心百姓的人,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还情于民,服务百姓,才能真正树立司法权威。"

  执法为民不仅要依法办案,更要利用检察职能做好延伸服务,切实为民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执法为民的理念必须体现在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上,体现在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上,体现在为民服务的每一项具体措施上。这是该院开展教育活动以来形成的又一重要认识。为进一步规范干警的行为,把干警的权力变成为群众服务的义务和责任,该院推出三项便民措施:

  规范信访处理。针对前几年在受理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过程中"一转了事"的现象,该院制定了《检察机关接待人员守则》、《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定来信来访百分之百接待,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百分之百受理,署名举报百分之百答复,对不属该院管辖的当面转交相关部门并跟踪处理结果,必要时联合答复当事人。两年来,共妥善处理信访200余件,为群众排忧解难30余件,没有发生一件涉检上访。

  便捷群众诉求。针对武进地域较广、群众信访不便的问题,该院及时推行检务进社区,开设网络举报,推出检察长预约举报,检察长、人民监督员巡回接访等形式,化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反映问题、获得法律咨询和帮助。去年以来,检察长金万新共巡回接待6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余件,深受群众欢迎。"有事就找检察院"成为基层干部群众的口头禅,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从前几年的98.2%上升至目前的100%。

  密切检群关系。该院十分注重密切党群关系、检群关系,教育活动以来,院党组更是要求全体干警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带着感情去做,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院干警积极参加结对帮扶和慈善募捐活动。从院领导班子成员开始,一个党员干部结对一个贫困户。在"结对帮扶、共进小康"党员先锋行动中,99名党员群众共结对帮扶贫困户96名,走访慰问贫困户16户,救助贫困群众90户,资助困难学生6户,累计捐款6万余元。该院还与全区贫困村湟里镇蒋唐村结对挂钩扶贫,专门选派年轻干警蹲点该村参加"双扶"工作,与苏北盐城阜宁检察院结对挂钩,院领导班子也经常与结对单位沟通,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自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为结对单位提供经济援助15万元,为其协调解决难题5个,为促进其良性发展提供了无私的帮助。(陈劲松 石金祥 王志高)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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