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王安顺:要将法治理念教育成果化为政法工作实效
2007年06月06日 09:45:06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打印 关闭 

  5日,北京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举行,全市各区县换届后新任政法委书记,新任公安分局局长、政委,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等政法系统领导干部2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培训班上,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安顺提出,要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做好十七大和奥运会安保工作,以及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四个方面,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转化为政法工作的实效。

  王安顺提出,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理论上的清醒带动行动上的自觉,进而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转化为政法工作实效。首先要把是否化解了社会矛盾、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尺,作为检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使政法工作致力于矛盾化解、致力于社会和谐。其次,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群众体会到执法为民的成效,通过具体执法办案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通过公正司法在全社会树立司法权威。此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要体现在十七大、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的成效上,同时还要体现在提高队伍素质、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成效上。

  王安顺特别强调,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必须要有应对复杂局势的能力,有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总结、提高,在重大活动和事件中经受磨炼,不断提高对复杂局势的判断力、鉴别力和驾驭力。(记者李松 黄洁)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相关稿件:
·河南举行百名法学家报告会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05-30)
·西安中级法院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 (05-21)
·河南开展争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活动 (05-08)
·滕一龙:通过法治理念教育促进法院工作水平提高 (03-16)
·中央政法委出台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意见 (02-26)
·中央政法委出台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意见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