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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法委: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
2007年04月05日 13:16:07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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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政法领导干部要参加专题培训

  ● 新任政法领导干部 新进政法系统的大学生须培训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政法机关所属大专院校必修课

  ● 在一线执法干警中深入开展“以案析理”活动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

  江苏省委政法委近日出台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在政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组织好专题学习,选派部分新任的省辖市政法委书记参加中央政法委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对各县(市、区)新任政法委书记进行专题培训,对新进政法系统的大学生进行集中培训。

  意见指出,各级政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认真按照中央政法委布置的三个专题的内容,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每月组织一个专题的学习:一是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讨论如何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二是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联系近几年政法领导干部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从思想上深刻剖析执法为民理念是否坚定,并进一步研究从制度上防范领导干部腐败的措施,切实加强政法领导干部和政法机关的作风建设。三是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源潮、梁保华、林祥国同志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深入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做出新贡献”的要求,认真清理执法观念,全面健全制度规范,提出和修订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具体举措。

  为使新任政法领导干部尽快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要求,意见明确提出,省委政法委将选派部分新任的省辖市政法委书记参加中央政法委组织的专题培训,并将组织各县(市、区)新任政法委书记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培训。乡镇新任政法委书记培训由各省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由县(市、区)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也要举办新任领导干部、新进政法机关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培训要以三个专题学习和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基本内容,着重在培养政法干部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上下功夫。

  意见指出,政法各部门要对2000年以来毕业分配到政法系统的青年大学生分期分批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清理和纠正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不适应”的执法思想,进一步坚定 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化为执法规范。

  政法机关所属大专院校,担负着教育培养政法事业后备军的政治任务。意见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作为院校的一门必修课和经常性教学内容,解决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脱离社会现实的问题,从而培养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

  政法干警特别是一线干警直接联系人民群众,一言一行直接反映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成效。意见明确要求,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要重点在一线执法干警中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深入开展“以案析理”活动。各级政法部门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引导干警从自身做起,把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的过程,变成弘扬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省委政法委将适时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选树和表彰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

  意见还明确提出,各地、政法各部门要组织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深入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帮助一线干警解决社会关注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引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入开展;要通过媒体与群众进行沟通,及时反映政法部门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以及群体性事件、敏感案件的宣传沟通协调机制,严肃报道纪律。省委政法委将于上半年召开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提出指导意见。年底,举办政法系统平安法治文艺晚会,展示我省政法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的崭新风貌。

  意见强调,今年第二季度,政法各部门要对本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干警掌握知识的情况认真进行考试考核。对单位考评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课;对个人考试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全省各地、省政法各部门要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对本地、本部门的检查督导,确保集中教育落在实处,确保考试考核没有死角盲点。省委政法委将会同省政法各部门对全省政法系统学习教育情况、考试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陈 旭 王志高 周和林)

 
(责任编辑: 郭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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