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法院坚持结合司法实际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普遍受到了教育和启发,思想观念、行为作风都有了新的提高和改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近日强调,要重点落实五项具体工作要求,务求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据了解,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司法工作的基础性、指引性作用,注意坚持四个结合:结合荣辱观教育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树立“以公正司法为荣,以徇私枉法为耻”的基本道德观念;结合法官职业化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培养、完善法官职业意识和职业品德;要结合长效机制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既集中开展教育,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又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完成三年规范化建设的阶段目标。
(记者 袁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