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率上升了,当事人对法官的投诉率下降了。”这“一升一降”的喜人变化,是记者近日跟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深入基层法院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调研时的最直接感受。
据了解,天津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法院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上升22.7%,涉法上访的比例下降51%;案件公开审判率、公开宣判率为100%,审限内结案率为90%,久拖不结、久执不结的案件数下降30%。
张柏峰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天津三级法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之所以开展得扎实有效,充分说明各级法院做到了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认识到位、落实到位,他们学习热情饱满,查找问题切合实际,整改措施对症下药。采访期间记者看到,一股“司法亲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之风,在天津三级法院已成蔚然之势。
如果不是亲耳所听,记者很难相信一起对簿公堂的原、被告,居然共同合意为法院送来一面锦旗。这是不久前发生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活动中的一个故事。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原告天津市文教制品公司曾是被告天津市尼龙笔厂的上级单位。体制改建后,被告划归河北区经贸委,是河北区一家特困企业。1996年被告为了发展生产向原告单位借款人民币10万元。借款后,被告企业经营状况没有明显改善,故一直没有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但由于被告企业正处于困难局面,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种局面,办案法官没有退却,而是耐心、细心、精心地做好双方的工作。在办案法官真诚的感召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解决了双方长达10年之久的积怨,恢复了双方企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正常的交往关系。该案结案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一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于是,双方合计共同给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一杆天平托两家,耐心调解久案速结”。
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一位姓高的庭长在谈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体会时,讲了这样一件触动他灵魂的事情。去年,一起简单的离婚案由于工作没有做到位,后来由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这事对城关法庭的法官们触动很大。这次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法官们从思想深处剖析后认为,这不是一个工作方法简单的问题,而是“司法为民”理念没有在心中真正生根开花的问题。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大讨论,这个法庭的司法为民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