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先进典型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功模休养活动,起到了鼓舞斗志、激励士气、凝聚警心的作用。
在多年的功模休养活动中,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从1995年起,省公安厅每年依托旅行社,组织个人二等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以上或同等荣誉的民警赴外地休养,已形成了长效机制。不少地方都结合上级机关的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有关功模休养的规章制度。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全省共组织功模休养团402批,共有4835名获各类荣誉的功模民警参加了休养。
( 谢佳 余侠军 胡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