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人物风采
本溪市消防战士金春明:烈火真情 英雄无悔
2006年09月25日 08:21:53  来源:公安部网站
【字号  打印 关闭 

资料图:金春明

资料图:金春明

    金春明,男,朝鲜族,大专文化程度,黑龙江省尚志市人。1977年12月出生,1995年12月入伍,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区大队特勤班班长、三级士官。他站在距离火场五六米远的地方救火;他爬上60多米高的塔台救人。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消防战士,把感恩融进血液里,用生命回馈社会。

    入伍11年,金春明同志在党和部队的教育培养下,始终自觉以传承、发扬雷锋精神为己任,立足部队,立足本职,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入伍以来,他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1650余次,保护国家财产价值数千万元,抢救遇险群众65人。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8次;1999年、2003年被评为辽宁省公安消防部队“十大杰出官兵”;2002年被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十佳技术能手”;2003年,获辽宁团省委颁发的辽宁省青年五四奖章,被辽宁省本溪市精神文明办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获本溪团市委“希望工程特殊贡献奖”;2004年,被本溪市委市政府授予“本溪市拥政爱民模范”荣誉称号,荣获辽宁省文明委颁发的“雷锋奖章”,被公安部授予“模范消防战士”荣誉称号;2005年,被辽宁省政府授予“人民功勋警官”称号,被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第九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被全国双拥领导小组、中宣部、中央精神文明办、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2006年5月,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

 相关稿件:
·公安部治安局:补办第二代身份证须由本人办理 (09-25)
·任长霞:从严治警身先正 真心英雄更多情 (09-25)
·武汉铁路公安处童光明:做忠诚勇敢的铁道卫士 (09-25)
·唐山市公安局治安处许少安:人民满意我心安 (09-25)
·辽宁省公安厅许文有:一把永不生锈的钢刀 (09-25)
·北京市苹果园派出所贾银虎:社区居民的贴心人 (09-25)
·天津公安局侦察员董喜宽:警侠是怎样炼成的 (09-25)
·本溪市消防战士金春明:烈火真情 英雄无悔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