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加强“两院”建设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五条意见。一要抓住机遇,努力在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见成效。二要组织专门人员,通过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求得市委、市政府最大限度的支持。三要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统一干警思想。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五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切实提高干警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