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记者田雨)一个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支援西部法院讲师团”,5日将分赴宁夏、广西、甘肃、青海、内蒙古和贵州等西部6省区,为35000名中基层法官巡回授课。
这是继2004年组织东部地区法院对口支援西部法官培训工作后,最高人民法院支持西部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发展的又一措施。
“此次培训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为主要内容,旨在对西部中基层法官集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帮助他们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4日上午对30名讲师团成员说。
曹建明表示,由于历史、经济和地理等原因,西部地区法院人才总量不足,队伍整体状况与东部地区法院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西部法院法官的教育培训是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
“此次活动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法官教育培训新途径的有益实践。”曹建明说,目前国家法官学院的培训内容比较有限,加上工学矛盾突出、培训经费紧张,广大基层法官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基层法官集中到国家法官学院接受高水平的教育培训,存在很大困难。最高人民法院此次选派优秀师资组成讲师团,自担经费,深入西部巡回集中授课,可以进一步有效解决这一矛盾。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刘贵祥介绍,讲师团成员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业务庭和国家法官学院的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教学培训能力。
刘贵祥同时也是讲师团成员之一,由他任组长的第一组负责宁夏和广西两地。这个组的成员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和助审员、民一庭审判长和助审员等。
“我们在每个中级法院都设一个讲课点,请基层法院的法官到中院来集中培训。”刘贵祥介绍,讲师团将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为了增强巡回授课的实效性,讲师团成员被要求采取“互动授课”形式,就西部基层法官关心和困惑的问题“面对面”答疑解惑。
据了解,为了不给西部法院增加负担,此次培训的各项工作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协调落实,讲师团成员的差旅费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派出法院承担,并给予西部6省区法院相应的经济补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