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诚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民(宗)委、新疆日报社、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决定在全区开展评选表彰自治区道德模范青少年活动。
这也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七周年暨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进一步激发团员青年的爱国热情,提高团员青年的道德素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争做高尚道德的实践者,新风正气的倡导者,社会进步的促进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促进我县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举办了这次活动。并设立奖项。此次自治区道德模范青少年奖项设立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团结友爱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六个类别。
青河县通过举办这次活动,激励青少年做一个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民族团结、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践中,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团结友爱、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社会主义新青年。(通讯员:陈红杉)